20080102經濟日報
勞動成本大增 台商快撐不住了
記者 林則宏
上海嘉定一家台商因動遷關係,必須在去年底前搬遷,市政府發給台商搬遷補償。結果這家員工僅200多人的台資企業,拿到補償金後,老闆趕在去年底將員工全部資遣,並搬遷到浙江。
去年7月,台資亞細亞陶瓷公司因成本上升,決定資遣員工關廠,勞方不滿資遣條件,集體怠工五天後,發動數百人圍廠抗爭。
勞動合同法讓在大陸的所有企業草木皆兵,去年從珠三角到長三角勞資糾紛事件頻起,不僅是大陸企業、外資企業想方設法規避,台資企業也擔心員工重新端起「鐵飯碗」而採取霹靂手段。
勞資糾紛四起
資遣員工掀風暴,業者忙設蒐證課自保…
上海台商協會祕書長陸笑炎年前有大半年時間,忙著處理台商的勞資糾紛,他說,有些台商開玩笑說,「要趕緊設立『蒐證課』,否則無法辭退工作不力的員工。」也許是句玩笑話,但不少台商已把「蒐證」當回事在做。
上海一家台資諮詢顧問公司負責人預言,「光是一部勞動合同法,就會讓很多台商撐不過2008年。」
在眾聲喧嘩、叫罵和角力中,「勞動合同法」昨天實施,按規定台商最遲須在1月31日前,與所有員工簽署書面勞動合同,否則員工有權依法要求企業主給付兩倍工資。
嘉定這家台商在年前資遣全部員工遷廠浙江原因無他,若能趕在2007年底前完成搬遷,按1995年實施的原「勞動法」,對員工資遣程序與補償並無明確規定,企業處理起來相對容易些。
如果是拖到今年再搬遷,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,企業要裁員20人以上或職工總數10%以上,必須提前30天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,還須將裁員方案向行政部門報告。並依據一年年資一個月資遣費的標準,給予員工「經濟補償」。
嘉定這家台商遷廠是為了配合上海市政府的都市規劃。但大陸員工卻不這麼想,工廠搬遷期限不到,明明再過幾天被資遣能拿到更多的經濟補償金,公司卻趕在年關前要關廠走人,於是引爆勞資衝突。
上海國福龍鳳食品公司董事長葉惠德說,今年台商經營一定會更加辛苦。
勞動合同法對於大陸台商的衝擊,可以分為兩個層面。長期遊走法律、法規邊緣,靠著代工賺取微薄利潤的台商,勞動合同法實施是「生與死」的考驗;即便是向來依法經營的台商,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也象徵大陸的勞工政策,自此將走回偏袒勞工的社會主義道路,成本的增加、經營困難的提高已無可迴避。
常年在上海輔導長三角台商的台育企管顧問公司董事長邱創盛說,「去蘇州、昆山問問,即使是一些電子大廠,也不是每個大陸員工都有簽訂勞動合同。」勞動合同法實施後,台商不跟每個員工簽訂勞動合同,就得面臨員工得要求給付兩倍工資的威脅。
多數從事加工貿易的台商叫苦連天,新法強制企業須與勞方簽訂勞動合同,更關鍵的影響是今年起企業無法逃避為所有員工繳納包括「四金」在內的所有社會保險。
台商說,依法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的基本條款包括「社會保險」,此一「必備條款」未載明而造成勞工權益損害的,企業須承擔賠償責任。企業若不為勞工繳納社會保險費、辦理應有的社會保險,勞工可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,資方須給付員工經濟補償金。
在大陸企業必須為員工投保的基本社會保險,即俗稱的「四金」:養老保險金、醫療保險金、失業保險金及住房公積金。
如果再考慮到大陸去年以來多次調整加工貿易政策,一再調降出口退稅率,及人民幣兌美元持續升值。邱創盛預估,一些在大陸以外銷為主的台商,今年起將無法在大陸這塊土地上存活下去。
繳納四金叫苦
養老保險金等社保金額占員工薪資四成,台商滴血…
陸笑炎說,不論在那裡,每年原本就會有一些企業因各種因素無法經營下去,但如果有企業完全因勞動合同法就經營不下去,代表這家企業原來的經營就不正常,極可能是靠著鑽法律漏洞圖生存。
從草案提出到經中共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,立法時程超過兩年半的勞動合同法,就是要透過法規嚴密的設計,堵住企業可能損害勞工權益的「漏洞」。一些過去靠著遊走法律邊勉強存活的企業,今年開始隨著各地逐漸落實勞動合同法,毫無疑問將被殘酷淘汰。
即便是合法經營的台商,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依然是一項嚴峻的考驗。大陸官方毫不諱言,勞動合同法就是一部向勞工「傾斜」的法規。
這樣一部充滿社會主義色彩的勞動合同法,對於企業勞動成本及勞資關係的衝擊可想而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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